西安怡景鱼化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购及资格审核的通告

 西安怡景鱼化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购及资格审核的通告

  按照《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市建发〔2025〕79号)要求,现就怡景鱼化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及购房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怡景鱼化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位于雁塔区鱼化寨街道高新区科技路以西。本次申购为该项目28号楼,提供房源396套,积约为58㎡-68㎡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977.54元/㎡(毛坯)。

  二、申购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单身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工薪收入群体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或者已在本市办理退休。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主申请人应为本市户籍居民。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城市引进人才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属于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

  2.主申请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或者已在本市办理退休。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4.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已享受过房改房、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原保障性住房。

  申报入口

西安怡景鱼化新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购及资格审核的通告

  

  三、分配程序

  按照优先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群体的原则,程序如下:

  (一)申购登记。申请人扫描本通告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申购,完成线上申购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现场核验。资料核验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将对完成资料核验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申购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2025年12月30日24:00。

  资料核验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二)资格审核。我中心对完成资料核验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参与本项目摇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取消本项目摇号资格。审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摇号选房。项目取得《现售备案许可证》后,我中心将发布摇号通告,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1.第一轮摇号确定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家庭、符合条件的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家庭、未享受实物配租且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轮候库家庭选房顺序;

  2.第二轮摇号确定低于或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选房顺序;

  3.第三轮摇号确定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家庭选房顺序。

  (四)注意事项。我中心将在公开摇号结束后,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并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选房过程中,中号家庭放弃选购的,按摇号顺序递补选房。选房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保障性住房选购家庭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

  四、材料清单

  (一)主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填报信息。

  (二)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

  (三)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子女提供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户籍证明(通过城市引进人才渠道申请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应提供有效的人才认定表)。

  (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未婚的,提供单身承诺书。

  (五)工作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收入情况证明及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家庭成员为自由从业人员的,填写收入承诺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

  (六)住房状况证明等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声明同意接受市住建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婚姻、工作、社保、收入、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

  申请家庭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等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信息骗取住房保障的,五年内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五、不动产权登记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契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性质注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划拨土地”,附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

  六、封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经市级住建部门批准,由市属保障房专营机构进行回购。

  七、回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持有期为5年,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之日起计算。封闭持有期满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需退回的,购房家庭应当向市属保障房专营机构提出回购申请。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地址(资料核验):西安市长安区书香路288号。

  咨询电话:029-84193153。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资料核验期间周末不休息)。

  怡景鱼化新居(项目地址):怡景花园二期12号商业楼二层(地铁三号线鱼化寨站A口沿石桥一路向北100米)。

  附件:

  1.线上登记报名指南

  2.个人所得税打印指南

  3.收入承诺书

  4.单身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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