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一次选房方案(时间+地点)

关于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一次选房方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发布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报名方案的通知》、《关于对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公示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发布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长安通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选房方案。

  一、选房时间

  2025年6月19日上午9时,依次递补选房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上午9时至9时5分,蓝博公寓B区进行选房(均为一室一厅);

  上午9时10分至9时20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

  上午9时25至9时30分,蓝博公寓D区进行选房(均为一室一厅);

  上午9时35分至9时40分,锦业公寓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

  上午9时45分至9时50分,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进行选房(均为两室一厅)

  二、选房地点

  蓝博公寓B区公租房小区展厅(西太路2号)

  三、选房资格人员

  拟分配房源包括蓝博公寓B区14间(一室一厅14间)、蓝博公寓C区24间(两室一厅11间,一室一厅13间)、蓝博公寓D区11间(一室一厅11间)、锦业公寓11间(两室一厅2间,一室一厅9间)、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13间(两室一厅13间),共计73间;注:蓝博公寓B区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52套;蓝博公寓C区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417套;蓝博公寓D区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33套;锦业公寓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77套;软件公寓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459套;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小区一室一厅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45套;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小区一居室参与摇号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556套;以上1939套剩余房源将结转至下批次房源分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和拟分配房源数量,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选房规则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小区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拟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五、房屋入住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6月19日下午4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6月22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若已选房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入住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住事宜:

  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六、委托选房

  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选房的,可委托下列人员办理选房事宜: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限定被委托人仅能办理一次委托事项,严禁多次委托办理。

  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1、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2、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知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

  1、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长安通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依次递补选房资格人员名单.docx

  2、选房委托书.docx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一次选房方案(时间+地点)
(0)
西安旅游网的头像西安旅游网
上一篇 5小时前
下一篇 5小时前

相关推荐

  • 2025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摇号报名资格公示(5月8日)

    2025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摇号报名资格公示(5月8日)   为确保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过程的合理、公平、公正,根据《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过联审已获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截至2025年5月7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

    2025年5月8日
    7300
  • 西安市宏远新城、渭水欣居等11个公租房小区清退房源分配报名通知

    一、分配对象   此次分配对象为经两级审批、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不限租金标准)、目前仍然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且轮候时间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的轮候家庭。   二、报名截止时间   请符合此次分配对象条件且有意向报名公租房小区清退房源的轮候家庭于2025年1月24日之前,登录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

    2025年1月16日
    13800
  • 2024西安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

      1、活动时间   2024年6月3日-2025年6月2日   2、参与对象   (一)换房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然人出售符合上市条件的住房(以下简称: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下简称:新房),可以按照本次活动方式享受相应优惠活动。(注:新房购买人可以是旧房产权人的直系亲属)。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4年6月3日
    23100
  • 西安丰硕佳园二期等四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剩余房源登记报名家庭资格复核名单公示

    西安丰硕佳园二期等四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剩余房源登记报名家庭资格复核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开登记和摇号销售的通知》《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分配规则》《关于丰硕佳园二期、正尚·盛世家合(南区)、东城豪庭C区、园丁新村三期(金海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房结果的公告》(2024年9月25日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我中心对参加丰硕佳…

  • 西安市希望里·睦邻公租房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   (一)报名信息填写中的其它说明,仅能填写以下内容: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3.享受我市城六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4.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

    西安房产 2024年12月23日
    1150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2958868

在线咨询: 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全年无休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