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起付线:无起付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报销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就诊70%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60%
门诊紧急抢救报销
参保居民因门诊急救抢救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及相应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不属于门诊急救抢救的费用不纳入住院统筹支付。
病种范围
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病种范围
参保人员患有如高血压、糖尿病等45种门诊慢性病;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7种门诊特殊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病种范围&费用限额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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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报销
参保居民门诊使用特殊药品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和特殊药品适应症条件),可享受报销待遇。
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小保提醒
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同通用名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