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查看原文)
《税法(Ⅰ)》考试大纲(2025 年度)
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一、总体目标
《税法(Ⅰ)》是税务师水平评价类考试科目之一,是考生进一步学习《税法(II)》《涉税服务实务》以及《财务与会计》的基础,是税务师高质量执业必须具备的税收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Ⅰ)》考试的总体目标:考查考生对税法与税收制度相关基本原理、立法的基本原则及税法运行规律的总体把握和理解。考查考生对货物劳务现行各个税种税制要素的把握;考查考生对各个税种间的关联关系的把握和理解;考查考生对不同纳税人发生的涉税业务的职业判断和涉税处理的能力;考查考生对同一经营活动涉及的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及涉税处理能力。
二、科目特点
2025年《税法(Ⅰ)》科目较为全面地体现了货物劳务现行各个税种和非税收入。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和关税。每个税种涵盖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应纳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等内容。非税收入种类很多,选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征收的种类。本科目体现最新税收(非税)政策,便于考生掌握每一个税(费)种的全貌。
三、难易程度区分
根据本科目考试的总体目标和税务师执业必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了解是指对《税法(Ⅰ)》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熟悉是指能够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解决商品和服务流转过程中的实务问题。掌握是指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的知识,在相对复杂的职业环境中,能够全面、科学地处理经营过程中复杂的涉税实务问题。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5年《税法(Ⅰ)》大纲在整体结构和体例上与上年基本一致,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同时,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和税收原理,做了优化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删减。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将失效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删减。二是增加。增加了自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日公布实施的税收政策;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第六章资源税部分内容;根据《关税法》修订第十章关税部分内容;增加《中华人 3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附录。三是调整。调整部分章节知识点掌握、熟悉和了解的要求。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一、税法概述
(一)熟悉税法的特点
(二)熟悉税法的原则
(三)掌握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四)了解税法的作用
(五)了解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熟悉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二)熟悉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一)掌握税收实体法要素的主要规定
(二)了解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四、税法的运行
(一)掌握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
(二)熟悉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
(三)了解税收司法的相关规定
五、税收制度沿革
(一)了解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
(二)熟悉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