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就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我县从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
三、举报方式
1.拨打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所在镇政府(街办)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所在镇政府(街办)进行举报;
2.使用微信搜索“西安生态”小程序或扫描“西安生态”小程序码,完成实名认证后,在“西安生态”小程序上进行举报。
四、举报电话
县应急管理局029-82721338、县公安局029-86758800、蓝关街道办事处029-82721212、华胥镇029-82881110、洩湖镇029-82842003、三里镇029-82721359、普化镇029-82925433、玉山镇029-82955103、安村镇029-82905307、前卫镇029-82872688、孟村镇029-82912166、汤峪镇029-82837317、小寨镇029-82961701、焦岱镇029-82865031、厚镇029-82932760、三官庙镇029-82931008、灞源镇029-82942005、九间房镇029-82971618、蓝桥镇029-82825039、葛牌镇029-82813002、辋川镇029-82812023。
五、奖励标准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200元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六、奖励领取
根据核查结果,举报人在接到举报属实通知后15日内,向举报受理部门提供有效身份证、收款账户;在“西安生态”小程序上举报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我们将严格保守举报人信息。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投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环保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