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且该线索未被相关监管部门已掌握或正在处理。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指定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公安未央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现场说明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可核查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举报电话
公安未央分局:
029-86252597
区应急管理局:
029-86236287
汉城街道办事处:
029-61211686
未央宫街道办事处:
029-81518771
大明宫街道办事处:
029-86520175
张家堡街道办事处:
029-86682391
徐家湾街道办事处:
029-86612532
六村堡街道办事处:
029-89525940
草滩街道办事处:
029-83665228
谭家街道办事处:
029-81718589
未央湖街道办事处:
029-86493131
辛家庙街道办事处:
029-81622594
四、实施时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24时终止。
五、奖励标准
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给予举报人20元—200元人民币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线索详实程度、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综合确定。
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被多人分别举报的,仅对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举报受理部门申请协助协调。
六、奖励领取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举报受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举报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到指定地点办理奖励领取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向受理部门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委托他人代领奖励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事项
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保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扰乱举报工作秩序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环保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