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西安未央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标准)

2026年度西安未央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标准)

  一、缴费对象

  在未央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参保人员,其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以及退休人员按照原缴费方式和途径继续缴纳。

2026年度西安未央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时间 入口 标准)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参保人员,其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25日。

  三、缴费标准

  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全年一次性缴费总额为4886.4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990元/月,缴费比例为8%,每月缴费金额为399.2元;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标准为每月8元。退休人员按照退休基数单独计算。

  四、缴费凭证

  缴费人通过银行系统二维码缴费后可凭本人身份证至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窗口咨询打印。

  五、注意事项

  (一)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应在工作单位参保缴费,请勿重复缴费!

  (二)在省外参保的人员(含居民医保),无法重复在我中心参保缴费。如需缴纳2026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请先联系外地市参保地办理停保。

  (三)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无需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领取失业金期满尚未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缴纳2026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四)2026年度超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后按月上账,同时,个人医保账户按月划拨当月金额。

  (五)已办理退休人员,选择逐月缴费的人员,缴费方式不变,仍按原渠道缴费。

2026年度西安未央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标准)
(0)
西安旅游网的头像西安旅游网
西安市城东保租房申请指南(申请入口+材料+房源+流程)
上一篇 2025年11月18日 下午7:28
下一篇 2025年11月18日 下午7:29

相关推荐

  • 2025年中国乙巳蛇年贵金属纪念币发行时间是哪一天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发行2025中国乙巳(蛇)年贵金属纪念币一套。该套贵金属纪念币共12枚,其中金质纪念币7枚,银质纪念币4枚,铂质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纪念币规格及发行量   10公斤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0公斤,直径180毫米,面额100000元,成色99.9%,最大…

    办事指南 2024年11月8日
    63500
  • 西安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指南

      西安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指南   一、预约入口   婚姻登记网址: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二、预约流程   1、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类型;   2、阅读注意事项,选择【我同意以上协议】   3、选择所属区市及登记机关,按照提示完成预约。   三、注意事项   您选择的登记机关应为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2024年8月1日
    83600
  •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办事指南 2024年12月28日
    30700
  • 2025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一览

    01咱家门口医保保障→普通门诊报销   起付线: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西安市:张先生2024…

    办事指南 2024年12月24日
    1.0K00
  • 2025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时间+对象+方式)

    2025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时间+对象+方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范缴存的相关要求,为提升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更好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顺利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对象   西安地区的国家机关、…

    办事指南 2025年5月31日
    70500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2958868

在线咨询: 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全年无休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