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市雁塔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材料
一、居住材料
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雁塔区办理的《居住证》。 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若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具有雁塔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户籍材料
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 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其它
下列材料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可作为统筹入学顺序依据。
1.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我区购房的《房屋所有权 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2.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3.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持有在雁塔区合法、真实、 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社保材料。在我区初中学校入学,应知晓我市中考报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