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全文6818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5〕66号)要求,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落实招生入学政策要求

(一)坚持实行就近入学。
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曲江新区与雁塔区相互承接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规范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相对就近学校协调安排入学。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制度。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不得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信息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各中小学和集中资审点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见附件2),为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七)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各学校要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入学对象

小学: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出具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到学区对应学校初审并报曲江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信息发布

 

6月12日,在招生平台政策公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曲江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曲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各公办中小学制定本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三)入学信息填报

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地址”(曲江新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点击系统所弹出的公办学校或资审点“登记”,点击“完成”后“确认”,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完成公办学校登记后,入学信息不得更改。招生平台入学登记类型说明(见附件4)。

家长可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地址”(曲江新区)→“查看我的信息”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招生平台信息填报时间: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

(四)入学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及公办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或转现场办理(线下报名服务站),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

招生平台信息审核时间: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

公办学校按照以下分类完成适龄儿童审核及入学工作。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的类别: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线下报名服务站:对应学区学校(见附件2)

第二类 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校的类别:以下六类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线下报名服务站:曲江七小(由北门进入):黄渠头二路666号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具体资审资料参照附件3,具体平台登记说明见附件4。

2.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拆迁证明。

(3)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信息(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3.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户籍随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和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集体户口登记卡。

(2)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4.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入学。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我区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资审资料参照附件3。

5.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

6.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或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同时,申请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知晓在西安市中考报名政策规定。

资审资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户口簿:随迁子女与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为分类统筹安排,建议提供以下居住、就业和社保材料,但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

(1)居住材料: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3)社保材料: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六)公办学校入学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户籍类别按照户籍情况、房屋情况等依次排队;随迁子女类别根据居住情况、房屋情况、就业情况、社保情况等依次排队。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统筹协调”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但不得含有自由择校的内容。因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统筹类别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所,分别是: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和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十二年一贯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平台入学信息填报曲江新区民办学校,且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小学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小学部可在曲江新区、雁塔区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曲江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初中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初中部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7月9日,在招生平台政策公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曲江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四)入学信息填报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在招生平台进行填报(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地址”(曲江新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先点击系统所弹出的公办学校或资审点“登记”确认后,再点击“是否参与民办学校报名”按钮,在“可报名学校列表”选择志愿学校,点击“完成”后“确认”,完成民办学校报名。选择民办学校每名学生选报一所。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

家长可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地址”(曲江新区)→“查看我的信息”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

7月26日18:00,曲江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电脑随机录取

 

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7月27日9:00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应邀请相关人员代表等全程监督和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公布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六)免试招生资料审核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向曲江教育局申请补录,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7月31日前,各民办学校将免试招生的学生资料上报曲江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平台。7月31日-8月2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民办学校印制并报曲江教育局审核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全面做好招生入学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抽调骨干人员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全力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通过召开幼儿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加强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线上报名、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

(三)建立预警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曲江教育局上报,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严格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籍管理要求。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凡是没有通过招生平台、在线下完成审核录取的学生,须经曲江教育局审核后录入招生平台。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各学校要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曲江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加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曲江新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地址:

曲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1层(雁翔路2600号)

曲江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29-81201281  029-68660129

曲江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29-68660206

西安曲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曲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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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学校咨询电话和线下服务站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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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3: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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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招生平台入学登记类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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