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政策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范围

  (一)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二)参加方式。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三)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二、优化产品供给

  (一)丰富产品种类。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

  (二)做好投资风险提示。金融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展示个人养老金产品,强化风险提示。

  (三)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咨询服务,根据个人投资风险偏好和年龄等特点,推荐适当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在与参加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充分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完善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条件。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商业银行应当不断完善业务管理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

  (二)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商业银行应当与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加强合作,支持其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参加人在商业银行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取消“录音录像”。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密切与税务部门、各参与金融机构的协作,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产品交易、权益记录、个人养老金领取、享受税收优惠等便捷化水平。

  四、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

  (一)增加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

  (二)丰富领取渠道。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完善领取方式。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五、加强综合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切实加强监管,促进制度规范运行。金融机构要遵循自愿参加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对违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10日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政策原文
(0)
西安旅游网的头像西安旅游网
上一篇 2024年12月12日 下午10:34
下一篇 2024年12月12日 下午10:36

相关推荐

  •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2025年春节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经开区内自发布之日起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

    西安资讯 2025年1月28日
    18900
  • 接驳地铁8号线2025年1月1日起西安7条公交线路调整(时间+路线)

    一、38路   去程由半坡公交调度站发车,经长乐路、环城东路北段、太华路、二环北路东段辅路、渭滨街南段、凤城一路、开元路、凤城二路、未央路、二环北路西段辅路至城北客运站;回程由城北客运站发车,经二环北路西段、文景路、凤城一路、未央路、凤城一路、太华路、环城东路北段、长乐路至半坡公交调度站。线路长16公里。首班6:00末班23:40,实行无人售票两元一票制,可…

    2024年12月31日
    18600
  • 2024西安市碑林区教资认定体检指南(预约入口+医院)

         西安市碑林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2024年上半年申请碑林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   二、体检时间   1.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大差市院区:2…

    2024年5月27日
    54600
  • 2025中考期间西安市临潼区考点周边405个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

    2025中考期间西安市临潼区考点周边405个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   为方便送考车辆就近停放,6月21日至23日,临潼区中考考点周边405个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免费泊车路段具体为:   西关正街(区人民医院至蜀汉酒店)   西大街(姜寨南路口至北大街南十字)   姜寨南路(区人民医院丁字口至临潼饭店)   健康南路(秦唐大道至健康南路十字)   秦唐大…

    西安资讯 2025年6月21日
    13800
  • 西安万象城生命之树免费登树方法一(附预约入口)

    西安万象城生命之树免费登树攻略   方式一   轻扫二维码,注册成为万象天地尊贵会员,即可荣获500颗万象星积分,此二维码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速来领取!   扫描二维码,领取500积分   领取步骤:   1、识别上方二维码进入页面,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快速登陆   2、进入开始答题页面,点击开始答题   3、点确认完成答题,即可获取50…

    2024年12月12日
    6110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2958868

在线咨询: 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全年无休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