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考研陕西理工大学(6141)考点公告
一、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下载
考生可于12月10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安检开始时间:每天上午7:00,下午13:00。
温馨提示:建议校外考生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完成物品存放。
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提前离场。
(三)考试地点及交通信息
陕西理工大学6141考点设在南校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考试期间社会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从南校门(风景路校门)进出考点。
考试当日,校园内不允许考生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出租车等)及陪同人员进入校园。风景路沿线社会停车位极度紧张,送考车辆须随停随走,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二、考试当日
(一)正确携带考试用品
1.准考证与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
2.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以及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准考证上未注明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楼,诸如各类背包(包括手提袋等)、书刊、水杯(包含矿泉水瓶)、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磁卡、手表(涵盖智能、机械、石英等各类手表和手环)、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例如手机、智能眼镜、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其他智能设备等),以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还有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橡皮、直尺、小刀、胶水、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备,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所有考场均配备有钟表,供考生参考时间。前往考试时,请勿携带各类手表。考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考区电铃声信号为准。
(二)入场流程
考生刷脸或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经过人脸识查验别、个人物品寄存、智能安检门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楼。
1.进入校门:社会考生刷脸或查验准考证、身份证,由学校南门(风景路校门)进入考点。
2.进入封闭考区:社会考生进入南校门后,按照红色地标指引,沿警戒线至9A南侧,经人脸识别后进入封闭考区;本校应届生以学院为单位,由带队老师带至9A教学楼北侧,经人脸识别后进入封闭考区(从9A教学楼北门进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3.物品存放:社会考生物品存放处设在南校区明德楼(9号楼)A座南侧(天汉湖北侧)。
4.进入考楼:全体考生均须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进入考楼,发现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后,考生须返回物品存放处存放物品,并重新排队接受安全检查,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存放个人物品,以免影响考试。
5.进入考场:考生在教室门口接受监考人员违禁物品检查及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考场。
6.考生离场:考生在每场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试结束后本考点将由专人进行教室和教学楼的清洁和消杀。
三、人脸识别及安全检查要求
(一)长发考生请将头发全部扎起,露出耳朵。考试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戴帽子、口罩、耳罩、手套(确有需要者请自觉接受检查)、各类耳机。不建议考生佩戴耳环、耳钉、项链、手镯等首饰,不建议化浓妆、戴美瞳,以免影响入场人脸识别效率和安检效率。
(二)如有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还须配合工作人员对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
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准备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于考前(12月19日上午11:30前)将证明文件扫描件(文件名称须为姓名+6141开头的9位报名号)及相关情况说明等发送至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箱:yzb2641564@snut.edu.cn,并在安检时主动向安检工作人员说明,由专人检查后进入考场。
(三)考生须先将携带的规定以外物品放至指定的物品存放区域后,方可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入场时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服从安排,及时有序入场。对于发现携带疑似物品、提示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应返回物品存放处,将违规物品存放后再次排队进行复检直到合格后方可入场。
特别提醒:为避免触发安检门报警,请考生在接受安检时,不要携带钥匙、打火机、磁卡、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等物品。建议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以免安检不通过而影响考试情绪。
四、物品存放具体流程
考生寄存物品前,应在物品存放服务区外自行整理好再行排队寄存。考生应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将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所需文具(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全部拿在手上通过安检,其余物品在物品存放处进行寄存,避免二次安检。
(一)每场考试前,考生需到物品存放处领取标签(一式两张),清晰、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手机号,其中一张粘贴至考生所需存放的物品明显处,交由志愿者保管,另一张考生本人留存,建议粘贴至本人准考证背面,请务必仔细保存,不要丢失。考试结束后,考生凭标签领取本人物品。
(二)物品存放标签仅限当场考试使用,前一场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必须领走全部个人物品,在下一场考试开始前需再次领取标签、进行存放、安检程序。
(三)为减少物品放置环节、避免安检不通过的问题,建议本校考生将手机、书籍、资料、背包等物品放在宿舍中;社会考生尽量不携带手机、背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确需携带的,尽量采用小包(袋)收纳方式存放至指定地点。
我校考点不予存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贵重物品、易碎物品及大件物品如行李箱等。
寄存包内放置的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存放时须静音或关机,并将手机闹铃等提醒功能取消。
(四)建议考生提前准备两份准考证,一份带入考场,一份放置在寄存包内,以便在存取凭证不慎遗失的特殊情况下,待存取包高峰期过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核实身份后领取寄存物品。
(五)请考生有序排队存、取物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防止出现混乱拥挤,避免寄存物品错拿、丢失。如果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等措施,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存取物品服务时间:
存包:每日7:00—8:45,13:00—14:15
取包:每日11:30—12:20,17:00—18:00
请考生妥善安排好存取物品时间。
(七)本考点提供的寄存物品服务仅是为了方便考生,一旦考生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以下免责声明:
1.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寄存物品遗失或损坏,或因存取包延误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妥善保管物品存取凭证,一旦遗失或被他人盗用,引发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取物品服务时间内,未主动取回寄存物品,导致寄存物品发生遗失、损坏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分布和考区路线指引
(一)考场分布
考场全部在明德楼(9号教学楼)A座,请考生注意地面红色引导标识。
(二)路线指引

六、诚信参加考试
(一)我校考点已实现全部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全覆盖,考试期间将全程监控录像,实时采集考生违规违纪等异常行为信息,请全体考生注意行为规范,遵守考场纪律,共同守护考试公平、公正。
(二)自2006年起,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都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按照规定,作弊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1-3年。在校学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以身试法,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
七、考生服务及咨询方式
(一)用餐及休息服务
考试当天,社会考生可在厚朴、天汉等学生餐厅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付费就餐,也可自行安排校外就餐。
9C教学楼一、二层教室可供社会考生午间休息,考生须保持安静,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志愿者服务
我校在学校南门、9A教学楼南广场物品存放区、安检区等设立志愿者服务,提供考场指引等相关考生服务。考中可为考生提供饮用水、纸巾、暖宝宝等考场服务。
(三)考生咨询、投诉渠道
请考生在考前及时关注我校研究院官网及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网址:yjs.snut.edu.cn
公众号:snutyzb
咨询电话:0916-2641564
投诉电话:0916-2641564;0916-2641591
邮箱:yzb2641564@snut.edu.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要求,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二)绘图科目考生需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或招生单位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考试用具。
(三)因不配合考点入场安检工作安排、寄存物品、迟到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正常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