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时间+区域)
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改善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高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反馈。
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八、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举报电话:029-86753998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29-81131111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29-88311318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