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局关于用人单位2024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退费工作的通知
一、退费范围
2024年4月起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且已向税务部门申报完成2024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因职工缴费基数降低产生的差额退费。退费归属期为2024年4月至9月。
二、退费规则
退费期间已停保人员、已终止人员、已退休人员、单位整建制转移等情形不生成差额退费记录。
三、退费方式
本次差额退费工作采取后台批量发起方式开展,税务部门依据规则自动生成待退费数据,并向医保部门分批次发起批量退费申请,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退至用人单位医保待转金,用人单位不需发起申请。对批量发起后因特殊原因未成功退付的情形,用人单位可至办税厅前台办理。
四、退费明细查询
单位可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界面中点击“业务查询-单位缴费明细查询”,选择费款所属期“2025年10月或2025年11月”即可查询退费明细;也可至所属的医保经办大厅业务窗口进行查询。目前退费数据税务部门还在陆续推送中,未查询到退费明细的单位请耐心等待。
五、待转金清退
用人单位可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界面中点击“更多服务”进入医疗保障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在首页中找到“网上经办”模块入口,点击进入“单位待转金清退”模块申请办理单位待转金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