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榆林中心城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1. 居民用户
面积热价不变:居民类用户仍执行3元/平方米·月的面积热价,对按面积计费的用户无影响。
两部制热价可选:居民可自主选择两部制热价(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其中基础热价为1.5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为0.084元/kWh。若两部制热价计费超过面积热价,仍按面积热价收取,确保用户支出不增。通过节能调整温度,居民年可降低热费支出10%-20%。
2. 非居民用户
民营企业降费:民营企业类(含个体工商户)热价由6.3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2元/平方米·月,每平米下调1.1元。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通过节能可进一步降低10%-20%热费支出。
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类热价保持6.3元/平方米·月不变,两部制热价基础热价为3.15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为0.165元/kWh,节能后年可降低热费支出10%-20%。
3. 改革目的
响应国家节能降碳号召,建立“保障运行、提高效率、促进节约、公平负担”的热价机制。
降低民营企业用热成本,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推动供热企业精细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政府、企业、用户多方共赢。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