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二次选房方案(时间+地点)

关于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二次选房方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发布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报名方案的通知》《关于对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公示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发布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长安通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选房方案。

  一、选房时间

  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依次递补选房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上午9时至9时5分,蓝博公寓B区进行选房(均为一室一厅);

  上午9时10分至9时20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

  上午9时30至9时35分,蓝博公寓D区进行选房(均为一室一厅);

  上午9时40分至9时45分,锦业公寓进行选房(均为一室一厅);

  上午9时50分至10时,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进行选房(均为两室一厅)。

  二、选房地点

  蓝博公寓B区公租房小区展厅(西太路2号)

  三、选房资格人员

  拟分配房源包括蓝博公寓B区6间(一室一厅6间)、蓝博公寓C区16间(两室一厅5间,一室一厅11间)、蓝博公寓D区4间(一室一厅4间)、锦业公寓5间(一室一厅5间)、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10间(两室一厅10间),共计41间;本批次将根据摇号顺序结果依次递补,直至房源分配结束,大家可根据房源情况自行选择参加。

  四、选房规则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小区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拟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五、房屋入住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6月26日下午4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6月29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若已选房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入住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住事宜:

  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六、委托选房

  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选房的,可委托下列人员办理选房事宜: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限定被委托人仅能办理一次委托事项,严禁多次委托办理。

  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1、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2、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知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长安通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依次递补选房资格人员名单.docx

  选房委托书.docx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二次选房方案(时间+地点)
(0)
西安旅游网的头像西安旅游网
上一篇 5小时前
下一篇 5小时前

相关推荐

  • 西安书香林苑等24个公租房小区清退房源再次分配报名入口

    西安书香林苑等24个公租房小区清退房源再次分配报名入口(http://zfwsbg.xa.gov.cn/WSBS/homepage.html )   请符合此次分配对象条件且有意向报名公租房小区清退房源的轮候家庭于2025年6月12日之前,登录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申请报名详细步骤   登录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网上服务…

    2025年5月28日
    5200
  • 2025西安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2025西安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申请步骤一   登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xa.gov.cn/ ),下拉点击“服务平台”栏目跳转至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   申请步骤二   选择【集中式房源保租房】页签,搜索“星悦居”(举例),如下图所示。   申请步骤三   选择【意向申请】按钮进行意向申请,…

    2025年5月20日
    11500
  • 2025西安市希望里奥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25西安市希望里奥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

    西安房产 2025年5月17日
    9200
  • 2025云闪付集福卡瓜分800万活动时间

    2025云闪付集福卡瓜分800万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   活动参与条件:活动采用报名制,用户首次成功进入活动页面即视为报名成功。仅报名成功达标行为才能纳入统计,用户方有资格领取活动奖励。用户完成身份实名认证后,可通过云闪付APP或指定银行APP报名参与活动,单用户仅可在云闪付APP或指定银行APP领取一次奖励(如…

    2025年1月16日
    9200
  • 关于西安浐灞家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剩余房源销售的通告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配售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24〕21号),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浐灞家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市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了公开选房工作。目前,该项目剩余房源36套。   现将该项目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如有购房意愿的家…

    西安房产 2025年4月29日
    1260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2958868

在线咨询: 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全年无休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