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时间+学区+材料)
招生对象
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学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招生学区范围
东至雁翔路,西至雁塔路以东(不含门朝东),南至西影路以南户籍在西影路派出所小区住户,北起南二环东段范围内的住宅小区(村庄)(含北池头、岳家寨、孟村、荣家寨村村民子女)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四个班,200名学生。
招生工作流程
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一)入学信息填报
6月13日-6月24日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下载“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进行模拟填报。家长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雁塔区)→“学段”,进行模拟填报。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进行正式填报。学生家长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雁塔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学校每名学生选报一所。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二)入学信息审核
网上入学信息提交后,须接受网上信息审核。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告知家长完善材料或转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
(三)学校招生
7月27日起,学校按照审核分类在招生平台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别顺序,依据各类家庭户籍、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区购房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缴纳社保时间、获奖等依次排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类型儿童少年按照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报名条件
(一)人、房、户一致
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下载“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
(二)随迁子女
1.居住材料
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雁塔区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若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具有雁塔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2.户籍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3.其它
下列情况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的适龄子女,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线下报名服务站:
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96号)
咨询电话:
029-85404885 029-89126496 029-89125864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