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普通高考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职教单招录取共设置2个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十六条,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和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志愿填报。
第二十七条 填报志愿分为2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6月25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职教单招本科志愿;
6月25日12:00至6月30日12:00,填报本科批次志愿。
(二)第二阶段
本科批次正式投档后: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职教单招高职(专科)志愿:
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第二十八条本科提前批次普通类分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特殊要求院校及专业、其他院校及专业共4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
军校招飞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在普通类之前完成投档录取。
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特殊要求院校及专业包括综合评价招生、民航招飞、司法类院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其他院校及专业包括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本研衔接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及其他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特殊高校及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九条,艺术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本科校考段和本科统考段。
本科校考段为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统考段为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第三十条,体育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一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分段依次设置在本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第三十二条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三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院校专业组,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第三十四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类分为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和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共4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
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定向培养军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航海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五条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第三十六条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七条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八条,职教单招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本科专业。
第三十九条,职教单招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8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四十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各批次各类型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至少组织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与正式投档相同。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分数、位次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分数及位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录取时将视各批次录取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四十一条,艺术类(历史)、艺术类(物理)、体育类(历史)、体育类(物理)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类(历史)、体育类(历史)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历史)志愿,艺术类(物理)、体育类(物理)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物理)志愿。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四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及专业。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考生,可填报相应高校及专业。
第四十三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8个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本科批次填报志愿及录取,执行本科批次投档录取规则。
第四十四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经县级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示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了解拟填报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学制、学费等信息及对考生身高、色觉、视力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特殊要求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合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考生未填报志愿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或因本人疏漏或失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院校专业组、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院校专业组、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高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