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系统上线工作,提升失业、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效能,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已于2025年5月20日12时暂停办理部分地区失业、工伤保险申报缴纳业务,于2025年5月28日8时至6月3日8时暂停办理全省各项社保费业务。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一)上线地区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暂停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12时起,暂停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申报缴纳业务,其他险种业务正常办理。
(二)全省自然人社保费业务办理暂停时间。自2025年5月25日20时起,暂停全省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停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无法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办税服务厅以及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渠道申报缴纳。
(三)全省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8时至6月3日8时,暂停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各渠道的申报缴纳、凭证打印及查询等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5年6月3日8时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缴纳、凭证打印及查询等业务恢复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辖区内缴费人于2025年5月20日12时前完成本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申报缴纳业务。
(二)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人于2025年5月25日20时前完成申报缴纳业务。
(三)2025年5月28日8时至6月3日8时停机期间,陕西省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陕西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全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凭证打印及查询等业务,请广大缴费人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造成的影响。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保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缴费人办理缴费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停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