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和审核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8日
网上报名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或通过“i西安”APP选择意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具体报名操作步骤详见后附《报名指南》。